梅列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梅列区(古属延平府沙县)隶属于福建省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西北部、三明市西北部,东北与沙县接壤,西北与明溪县毗邻,南连三元区,介于东经117°28′—117°48′,北纬26°12´′—26°25′之间。区域总面积353.8平方千米。梅列古称“尾历”,至清,商人疑“尾历”有“末日”之嫌,以方言谐音将“尾历”改称“梅列”。梅列区是三明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政协所在地,是三明市核心区域。截止2016年,梅列区下辖3街道、2镇,户籍总人口14.3970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6.92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4.43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25.9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6.58亿元。三次产业结构(按现价计算)为1.79:50.99:47.21。梅列区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温暖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区境内旅游资源丰富,有瑞云洞风景区、麒麟春晓、栲林幽韵、瑞云紫烟、斑竹秋月、正顺凝紫、龙泉烟霞、黄坑温泉、虎峰牧云等景点。梅列区,唐末宋初方言称“尾历”。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建筑城堡,称“历安堡”。清代商人疑“尾历”有“末日”之嫌,不利经商,故以方言谐音将“尾历”改称“梅列”。今之梅列即指三明市区梅列区辖境范围。梅列区位于福建省中西北部、三明市西北部。东北与沙县接壤,西北与明溪县毗邻,南连三元区,介于东经117°28′—117°48′,北纬26°12´′—26°25′之间。东西长约31.7千米,区域面积353.8平方千米。